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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渔场钢结构大棚分拣车间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2025-10-09 56次浏览

招标项目编号:Z44010021SX000029001

为更好地开展我司数字渔场钢结构大棚分拣车间改造项目工作,我司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为我司开展数字渔场钢结构大棚分拣车间改造项目。

一、招标单位: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数字渔场钢结构大棚分拣车间改造项目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建设规模:对数字渔场现有钢结构大棚内部进行硬底化、电路改造、增加软隔断及遮光、外围建设遮雨雨棚、运输道路部分区域处理等。

五、项目总投资:约24.6万元

六、最高限价22.8万元

报价要求本项目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付款方式:

1)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2)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80%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第一期请款申请文件(包括不限于与项目进度相匹配的证明材料、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容等及其他业主要求相关材料)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作工程进度款;

3)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100%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第二期请款申请文件(包括不限于与项目进度相匹配的证明材料、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容等等及其他业主要求相关材料)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作工程进度款;

4)项目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单位结算审核后,提交请款申请文件(包括不限于验收证明和结算审核报告等及其他业主要求相关材料)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付款至结算价的97%。

5)剩余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1年后,没有质量问题的,无息支付。

6)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其变更增加内容费用支付比例在验收合格后按 70%计量,即变更增加内容经审批完成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完整的计价资料及完成证明、申请资料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变更增加内容费用的 70%,在骏工结算后支付至第三方结算价的 97%,余额 3%作为质保金,纳入整体工程质保金内。

3、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并在承包人提出费用申请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金额的50%;

2)当工程形象进度完成100%时,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出的费用申请后,向承包人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金额的40%;

3)项目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并经过结算审核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全额。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工期14个日历天。

八、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报名时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报名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按建[2001]82 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 号)执行。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无行政处罚记录(以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有效的投标报价。

9.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

本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提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9日10:00:002025年10月14日16:30:00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应携带填写好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至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永安二街 141号之一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料审核通过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投标人应填写并打印《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后,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人邮箱(592777788@qq.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82647854)。

3)投标人必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获取。

十、备注: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00:002025年11月3日10:00:00 2025年11月3日10:00:00开标。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3、递交方式:可现场递交或以提前邮寄的形式递交(不接收到付邮寄方式)。

4、投标递交资料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永安二街 141号之

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5、投标递交资料收件人及联系电话:李工020-82647854

十二、招标信息发布和结果公示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沙农业集团官网(http://www.nsny.com.cn/)。

 

十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151amjs澳金沙门(中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市计监察

 


       附件:获取文件登记表(点击下载)

         

 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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